上海立达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校园网络新闻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6

 

  沪立达委〔2022〕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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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达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校园网络新闻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现将《上海立达学院校园网络新闻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等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立达学院校园网络新闻和信息发布管理 办法》

  2.《上海立达学院通讯员管理办法》 3.《上海立达学院校园网新闻、信息公告签发单》

  中共上海立达学院委员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上海立达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2 年5 月10 日印发

  附件 1:

  校园网络新闻和信息是学校内外宣传的重要途径,是全社会和学 校师生了解学校重大活动及日常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信息的主要渠 道,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网络 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校园网络新闻和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真实性和权威性,增强校园网络新闻的吸引力,提升校园网络新闻的 水平和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网络新闻和信息是指在我校校园网上发布 的各类新闻报道和具有新闻性质的各类信息。

  第二条 校园网络新闻和信息必须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 正面宣传为主和 “三贴近”原则,坚持正确的宣传方向和舆论导向, 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第三条 校园网络新闻和信息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原则:

  校园网络新闻和信息的主要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宣传学校改革发展,依程序发布学校重大活动和事件信息。

  校园网络新闻和信息的工作原则:集中管理、程序规范、统一发 布、注重时效。

  第四条 在校园网 (https://www.lidapoly.edu.cn/ ) 主页上发 布的新闻和信息主要包括:

  1.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

  关部门重要工作部署,学校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大型活 动的有关信息。

  2.市、 区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同志来校视察,参加学校有 关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对学校改革和发展提出的指导性意见、重要 批示等有关信息。

  3.学校领导参加的校内外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学校重点工作 的有关信息。

  4.学校及各二级学院、部门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突出成就、 典型经验和特色活动等有关重要信息。

  5.学校及各二级学院、部门承办的全国性、行业性、全院性重 要会议、重要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教学科研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等 有关信息。

  6.学校各部门或师生获得市级和上级部门奖励的有关信息。

  7.学校教职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取得 的突出成就、值得宣传推广的经验性做法。

  8.学校学生在社会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上级表彰或社会普 遍好评的有关信息。

  9.学校杰出校友具有新闻价值的最新动态的有关信息。

  10.国家和地方各主流报纸和网络媒体对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 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及学生活动等有关学校工作的新闻报道。

  11.其他具有新闻性的学校工作信息。

  第五条 网络新闻和信息的发布:

  新闻和信息的发布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制度,确保正确的宣传方 向和思想舆论导向,原则上一般由新闻产生部门对新闻进行审核。

  1.学校重大新闻以及以学校名义举办的会议、活动等新闻, 由 党委宣传部统一发布。各二级学院、部门报送的网络新闻稿件须经本 单位有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党委宣传部进行初审,并按照网络新 闻发布工作的有关流程进行终审和选择发布。

  2.在授权范围之内,各二级学院、部门可在本部门的网站自行 上载相关新闻稿件和发布信息。

  3.学校发生的重大实时新闻原则上应在新闻事件发生 2 天内(含 新闻事件发生当天,下同) 发布,一般新闻 3 天内上传发布,超过 4 天的原则上不予发布;各二级学院、部门发生的在全院有较大影响的 新闻 3 天内上传发布,一般新闻 4 天内上传发布,超过 5 天的原则上 不予发布。

  第六条 网络新闻和信息的采写:

  1.学校党委宣传部作为学校宣传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主要负 责以下范围新闻的图片及视频资料采集和文字稿件采写,或由相关部 门主动提交新闻稿件及相关图片交由党委宣传部编审发布:

  ( 1 ) 以学校名义举办的重要会议及大型活动;

  ( 2 ) 以学校名义宣传的典型活动、人物、事件等;

  ( 3 ) 由相关部门举办 (主办),涉及学校全局工作,或者对学校 整体工作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及典型的人物、事件等。

  2.学校各部门都有对本部门开展日常工作、需要公开的事项、

  专项工作、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以及取得的各类成绩等,进行宣传 报道的义务和责任。为确保网络新闻和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 性,提高新闻稿件的质量,各二级学院、部门应指派不少于 1 名政治 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能力且熟悉网络的工作人员为本单位 的信息员兼新闻发布人,具体负责校园网络新闻的采写、报送和发布 及网站监控工作。

  第七条 网络新闻和信息内容的建设规范:

  1.网站内容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 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2. 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上网的新闻和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3.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4.部门网站应包括部门职能介绍或工作职责、部门管理制度、 机构设置、部门负责人简介、本部门应用系统的链接,本部门工作动 态和信息、公开信箱、办公联系方式等内容。

  5.各二级学院、部门网站在网页中引用有关学校基本情况方面 的数据、提法、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要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 必须与学校对外宣传保持一致。

  6.各二级学院、部门网站的信息更新期限不超过 20 天。超过期 限未更新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超过 45 天未更新的责令整改,并上 报分管校领导。同时,失去时效性的新闻信息需及时调整里面的数据、 提法等内容,或者予以删除。

  第八条 新闻宣传和网站信息管理责任划分:

  1.校园网站总体建设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具体分工如下:

  ( 1 ) 校园网网站规划、建设、网站运行、信息安全管理: 图文 信息中心

  ( 2 ) 校园网网站信息上传、维护、管理:党委宣传部以及授权 校内各二级学院、部门;

  2.学校校园网上的各二级学院、部门的信息发布,实行 “谁主 管、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 管理。党委宣传部负责对校园网网站的内容进行日常监督、协调、管 理、指导。党委宣传部主任负直接领导责任,新闻发布人对本人发布 的新闻负直接责任。学校各二级学院、部门上传的网络新闻和信息, 审核责任人为本部门负责人,通讯员对本人发布的新闻负直接责任。

  3. 网站管理实行领导分管负责。各二级学院、部门网站管理负 责人为部门负责人,负责规划、统筹、督导、检查此项工作,并对网 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负总责。各部门的通讯员 (新闻撰稿人) 发现网站出现问题,要及时与制作人员联系二级学院,提出处理意见, 并督促改进;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或分管领导报告。

  4. 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将依据 学校有关办法,视事故严重程度追究该单位分管领导、信息监管人员、 制作维护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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