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委员是基层党组织统战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负责做好各二级党组织的统战工作。统战委员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所属二级党组织管理,并在校党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根据上海立达学院党委统战工作实际,统战委员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第一条
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统战工作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并及时向二级党组织提出做好本单位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至少要利用一次党日活动、教工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和教工学习党的统战理论、方针和政策。
第二条
做好统战政策的落实,本单位举行的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活动、统战对象的思想动态、统战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要及时报党委统战部;对统战对象所反映的情况、合理化建议要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委统战部反映。与统战部联动,动态管理本单位统战对象信息档案。
第三条
协助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就本单位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邀请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党外代表人士座谈,通报情况、听取他们对学校、学院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民主协商制度落实。
第四条 落实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制度。
制定并定期调整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与本单位统战对象联系交友名单,关心了解统战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引导、理顺情绪、协调关系、解决困难、凝聚人心的工作。
第五条 协助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与举荐考察工作。
协助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学习生活等情况,向校党委和有关部门提出对他们的培养、选拔、安排、使用的意见与建议,配合统战部做好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等党外代表人士的考察工作。
第六条 重视并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协助做好本单位少数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做好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有关工作。
第七条
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做好统一战线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