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学院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建设,为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学院突发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学院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
学院突发交通事件是指发生在学院内外学校车辆或者学校师生员工的汽车、非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或者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一)学校接送教师上下班班车
(二)学校因会议、新生接站、外出参观实习、学生活动组织师生乘车外出
(三)师生自驾车上学、放学
(四)学生所乘公共交通工具上学、放学
(五)学校外道路师生步行交通意外
(六)学校内交通意外
二、建立学校突发交通事件预警系统
组 长:陈西峰、黄亚钧、张天启
副组长:蔡中奇、祁焱华、董珊珊、韩乔
组 员:张鹏年、洪君、牛强、顾丽霞、赵树多
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交通事件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师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交通事件。突发交通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交通事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阻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货运车、中巴车、自备车、残疾车等,教育学生不无证驾驶车辆、不酒后驾驶车辆、不超载、不超速、不违章
2、加强对学校师生用车的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师生的用车情况。教育督促教师办理好各种车辆证照,按规定参加车辆的各类保险,自觉接受运管、车管部门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行驶中的不安全因素,经常教育师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四、建立学校突发交通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学校突发交通事件发生后,学校、知情者、当事司机或者当事师生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相关学院报告;并根据意外事件程序及时向120急救、112交通报警。相关人员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交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学院领导及教委报告。
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即时即报,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突发交通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交通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调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师生安抚组等。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学校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发生交通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公安局文保总队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 发生突发交通事件时,学院领导亲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视情况作出指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 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包括明确现场事故处理中设置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 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相关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
(4) 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解释、说明和把关工作;
(5) 指导善后处理和师生安抚工作。
五、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突发交通事件调查工作,由处置突发交通事件的组织及学院相关人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学院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学校突发交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