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车辆进校停放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3-11-23

 

上海立达学院车辆进校停放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校园正常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的管理,特制定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

  一、除学校校车、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无特殊原因不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责任领导允许不入校。禁止饮酒后驾车出入校园或在校内移车,一经发现,移送交警处理。

  三、下课学生活动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鸣笛。

  四、社会单位服务车辆(运送货物的车辆)进校前与校内相关责任人联系,经保卫处审核后,方可入校。车辆入校后,必须严格按照校园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禁止驶入步行道及足球场,按位停放,不得停放在学生出入路口及活动区域。

  五、学校教职工车辆分别停放在划定停车位的指定停车区域,车头一律朝外,行政楼区域除公务车外其它车辆一律不得停放。

  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因公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门岗应及时放行并引导路径。(非必要不鸣笛)

  七、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与保卫处沟通,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八、探访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人员随行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校门口指定位置,出动出示报备信息,经核实查验相关手续无问题登记后步行进入校园探访。

  九、如有违反学校《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改正者,保卫处可根据相关规定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告知所属领导加以教育。

  十、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十一、机动车,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在校园内未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的教职员工扣安全目标分1分/次,若为校外车辆则追究允许其入内教职员工连带责任。在校园内发生一般性车辆刮擦事故,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独立承担。在校园内发生人员伤亡的较大交通事故,由交通主管部门依规处罚,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独立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赔偿及连带责任;若当事人为校内教职员工,因个人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责任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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